手中握著一把沾血的刀,地上躺著已經不會再動的人,而一旁的他也握著一把銳利的刀,我們一起,解決掉了一個討厭的人。
我們可以一直在一起了,儘管到了最後可能會被逮捕,但這樣就夠了。
從沒想過自己會為了一個人做出這種事情,在今天之前,我想自己一定會很後悔,但此刻的我,什麼樣自責的心情都沒有。能夠除掉他所討厭的人是我最大的喜悅,這喜悅能夠帶給我一切,就好像抽菸吸毒酗酒般讓我上癮。
今天以前,自己是什麼樣的人?也許只是一個單純迷戀男人的女人而已吧……愛情的力量真偉大,讓我做出了意想不到的事情。
原本犯下這種錯誤的人應該只有他,幾分鐘前,地上的人還在向我求救,而他也尋求了我的協助,請我幫忙解決那人的生命,我沒有多想,拿起散落在地上的刀就往對方的身上刺下。
接著我們逃跑,他牽著我的手離開。
為了自己所愛的人而犯下重罪、成為共犯是有可能的,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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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02/18的每日,來自友人江的題目。
為了所愛的人而犯罪……愛情是盲目的對吧?
>出題請點我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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